2025年关于组织申报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的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松江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及产学研合作中的重要作用,现组织开展2025年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松江区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分站的企事业单位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申请入驻:
1.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,企业在相关产业、技术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2.研究项目能结合企业发展战略,具有前瞻性、创新性和市场前景,有利于促进“产、学、研、用”融合发展。
3.具有一定科研实力,经营管理状况良好,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、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。
凡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,获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,承担区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,荣获区级以上荣誉及奖励情况的企业可优先入驻基地。
1.项目申报:首次申请入驻基地及项目,需填写《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》(附件1)及《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表》(附件2)。申报单位如申报多个项目,应分别填写项目申报表。为便于组织专家评审推荐,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佐证材料。
2.项目评估:基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,组织专家对单位资质、科研能力、项目技术含量及创新性、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,确定入驻单位名单。
3.授牌入驻:授牌“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”,有效期为3年。
4.项目发布:向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“揭榜领题”项目,企业联系合适的博士后人选进行项目洽谈,意向博士后人员填写《松江区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申领表》(附件3)。由单位、联合培养高校院所签订《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》(附件4),基地为合作协议的鉴证方。
1.市级资助: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人员,给予1-3万资助资金。根据有关规定,可协助申请国家级、市级博士后相关资助项目。
2.区级资助:立项成立且验收合格的科研项目,给予10万元资助资金(含一次性项目经费资助5万元和博士后个人日常经费资助5万元)。
3.单位配套:入驻单位应按照市级和区级资助资金,给予立项项目1:1配套资金。
4.人才保障:对入驻基地单位纳入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范围,优先享受松江区人才安居工程保障,给予人才公寓、人才租房补贴等支持。
5.跟踪培育:对出站后被入驻单位或设站单位留用并签订3年(含)以上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享受松江区优秀人才相应待遇和奖励。对之后成功申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入驻单位,给予一定资助。
即日起可提交申报材料,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。
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(报批表、项目申报表)连同相关佐证材料(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佐证等)的电子文档发送至,并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局(松江区方松街道园中路1号1号楼821室)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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